單科《民法概要》物權編

 

適用考試項目

司法四等特考:書記官 • 執達員 • 執行員

高普考、地方特考:法制 • 財稅行政 • 商業行政

警察人員考試:警察法制人員

地政士 • 不動產經紀人

 

各科課程時數/堂數

規格型號 4-b-02

 

本課程可自選教材組合
方案 [V]、[A]

教材使用說明
 

[ V ] 文字課本+PPT講義+上課影片

4000

「上課影片」提供以下兩種系統
學員訂購時可
任選其一 說明及播放測試

‧ 線上版 觀看期限

‧ 下載版 觀看期限

 

 課程介紹

 

 

本課程由李俊德老師親自授課,適用最新法規內容

 

物權法課程可大致分為四大部分(共計 15堂課),將物權觀念從頭到尾做了詳盡而清晰的闡述。
最新實務見解(含大法庭裁定)及值得參考之最高法院判決亦詳加介紹,同時將國家考試題目於課程中詳作解答說明。
 

一、《物權總則》 (5 堂課)
物權法定主義、共通效力、公示原則、公信原則
 

二、《完全物權(所有權)》(5 堂課)
所有權總論、動產、不動產 (相鄰關係詳細講述)
最重要的共有,講述達11.5個小時
 

三、《用益物權》 (地上權1 堂課)
 

四、《擔保物權》 (抵押權4 堂課)

 

 

 

 

 

 

 

教材內容

文字課本

《民法概要》物權編

1本

PowerPoint講義

《民法概要》物權編

1本

上課影片/MP3

1~ 15 

約 44 小時

 

目錄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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