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李俊德老師親自授課,適用最新法規內容 本課程為【民法 (財產法)】中的《債編》,課程包含 〈債總〉及〈債各〉。
債編為財產法中最龐大之部分,法條數目超過民法法條總數之一半,法學概念亦無比繁複及困難,亦因債權債務乃日常生活中最為常見之法律關係,故債編能否通曉常常成為商事法、民事訴訟法、強制執行法等衍生法律科目的學習基礎。
債編課程在此投注最多的說明時間,從債編上冊詳盡講解「債權總論及債權體系」、「債之發生(契約、無因管理、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均耗費相當時間闡述)」及「債之標的」(課程堂數為第 01 堂至第 16 堂,計 16 堂),而債編下冊亦將「債之效力(詳論債務不履行及契約之效力)」、「多數債之主體(詳論連帶債務)」、「債之移轉(詳論債權讓與、債務承擔及買賣不破租賃)」及「債之消滅」(課程堂數約8堂),而債編各論亦從買賣介紹之人事保證(課程計為 15 堂)。
為能因應第一試測驗題及第二試民事法 300 分(800分的300分)之複雜考題,本課程講解十分詳盡,務使同學可達事半功倍之學習效果。 |